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葵盛東邨一名住戶16日報案指,其住所鐵閘及大門被淋潑紅油。葵涌分區特遣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今日(20日)中午在九龍城拘捕兩名分別15歲及17歲男童,涉嫌刑事毁壞。人員其後檢獲懷疑被捕人犯案時所穿的衣物及背囊。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為確保葵青區內的社會治安,葵青警區會繼續保持高姿態巡邏。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60條摧毁或損壞財物,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警方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