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年3月,政府物流署通過招標,邀請服務供應商提供樽裝飲用水予香港及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經過招標程序,物流署於今年6月批出合約予一間服務供應商,而服務供應商在招標文件內,亦聲稱會採用一間指定的內地公司提供的樽裝飲用水。
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今日(18日)表示,今年8月初,該間內地公司致函物流署,聲稱沒有與該間服務供應商有任何生意來往,而這間指定內地公司,亦確認由服務供應商提供予政府辦公室的飲用水並非他們生產。經調查後,該服務供應商有一男一女負責人,昨日(17日)已被警方拘捕。
商罪科高級警司孔慶勳表示,今年8月15日,警方接獲物流署舉報,指在近期一個政府飲用水招標的程序當中,有服務供應商在標書內訛稱提供予政府的飲用水,將由一間一間內地指定公司生產。最後該服務供應商成功中標,並於近期開始為港島區及部分離島區的政府部門提供樽裝飲用水。其後,物流署接獲該內地指定公司的澄清,指該公司從未生產相關的樽裝飲用水,並且與中標公司沒有任何業務往來。
商罪科於8月16日跟進案件,期間接觸該內地指定公司的負責人,對方聲稱沒有向特區政府物流署供應任何飲用水,亦不認識中標的服務供應商,亦沒有與其他水樽標籤上的公司有任何合作供水。負責人只記得在較早前,被捕人及被通緝人士曾經與公司接觸,索取了公司的水質報告,其後被捕人及被通緝人士再沒有接觸該內地指定公司。該內地指定公司的負責人又稱,在看到傳媒的報道始懷疑有人用了該公司的品牌供水,而標籤上的其他兩間公司,俱表示沒有與被捕人及其公司有任何合作關係。
昨日(17日)清晨,警方在涉案公司位於北角的辦公室及鯉景灣一個單位,分別以涉嫌詐騙罪拘捕一男一女,年齡分別61同57歲,被捕人是夫妻關係,他們分別是公司的董事及股東。行動中,警方檢獲被捕人士簽署的入標申請,內容訛稱將會提供予政府的飲用水,是由內地指定公司生產。警方同時檢取了被捕人士的電腦及手提電話、一些微信的通話記錄及銀行文件等,這些證物會作進一步分析及調查。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同時通緝一名內地男子,相信他有份參與事件。
孔慶勳又稱,警方透過追查物流供應鏈,鎖定一個位於元朗牛潭尾的貨倉,在倉內檢獲近2,600支相信會供應予港島及離島區政府處所的飲用水。同時,警方追溯該批水的物流鏈,發現該批水主要是透過物流公司向一間位於東莞樟木頭的水廠獲得,然後再經一個本地中轉倉發送予香港及離島各區。經點算後,直至昨日有大約30,000支同類型的樽裝水已經送出。根據物流處資料,這些水曾經在七月進行過兩次檢測,而最近在8月15日經政府化驗所檢測證實可以安全飲用。警方稍後會把在貨倉檢獲的樽裝水抽樣送去政府化驗所檢測。
由於警方調查發現該批水源自一間在東莞的水廠,警方將會派警員前往東莞進行調查,並進一步調查被捕人士及被通緝人士在案件的角色,供水的水廠是否符合內地的衞生規格,以及檢取證物回港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