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迪庆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7万元。同时,责任人何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三查”不到位、违规收费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分行罚款55万元;对责任人张志宏、陈启斌予以警告。
迪庆金融
监管分局
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罚款7万元;对责任人何帆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迪庆金融
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