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新疆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42万元。同时,彭波、柳园园、肖鹏、赵秀丽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
对分公司罚款12万元。对孙元科警告并罚款2万元
新疆金融监管局
2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对中心支公司罚款42万元。对彭波、柳园园、肖鹏、赵秀丽警告并罚款共计14万元
3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水磨沟区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套取费用
对中心支公司罚款8万元,对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孙凌燕、张雨朦警告并罚款共计4万元